督查|省卫计委妇幼健康处领导到我院进行专项督导工作!

发布时间:2018-09-17 15:12:20 本文出处:株洲新兴医院

 

预防艾梅乙母婴传播、

母婴安全和出生证明管理省级专项督导

 

为了加强全省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传播工作的管理,全面掌握母婴安全保障和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情况,确保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效果。

 

2018年6月28日上午,省卫生计生委妇幼健康处专家组在彭中华调研员的带领下,对我院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母婴安全和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等工作进行了现场督导检查。市卫计委妇幼保健科科长谢文博、谢育科长,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杨白兰、荷塘区妇幼保健所所长陈红阳,株洲新兴医院行政院长丁志龙、医务科科长侯国立、出生证明管理刘英武、产科副主任蔡湘蓉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全程陪检。

 

 

督导组分成专项检查组,分别深入一线临床及相关部门,进行仔细的资料查阅,现场核对、查漏以及抽查病历等。

 

 

重点对母婴阻断的组织管理、能力建设、物资管理、健康教育、信息管理等方面进行督导,并随机抽查了艾梅乙个案进行抽查分析,现场提问考核医务人员艾梅乙母婴阻断相关知识掌握情况,到产房查看疫苗管理及职业暴露防护意识以及防护用品配备情况,同时到检验科检查了医院筛查“艾梅乙”检测技能水平等等。

 

有效加强了医疗保健服务质量安全管理和风险防控能力,确保了母婴阻断效果,最大程度地减少因母婴传播所造成的儿童感染,促进株洲新兴医院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更加规范有效开展。

 

 

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文件及制度、宣传告知、空白证件存储与发放、印章管理、档案和信息管理、出生证签发及废证管理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通过指导,进一步增强全旗《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责任意识,加强出生证管理各风险防控关键环节监管力度,有效杜绝出具虚假证明等各类违法违规事件的发生。

 

 

督导结束后,下午三点,专家督导组在市妇幼保健院召开了汇报反馈会,督导组对我院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和母婴安全保障及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给予了肯定,认为我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妇幼健康项目认真履职,按要求积极推进了项目工作,妇幼组织框架建设清晰,由医务科负责统筹管理,重点科室妇产科以及检验科密切配合,未发现漏报艾滋病、梅毒感染孕产妇。所有妇幼资料归档整理完善。同时,也指出了在检查过程中所存在的不足,并给予行之有效的意见及建议,这两项工作是长期、持续的工作,一定要常抓不懈,继续发扬优点,为促进母婴安全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丁志龙院长代表株洲新兴医院对督导组的评价与指导表示了感谢,并要求医院相关部门严格按照督导组反馈的意见查找原因、尽快进行查漏补缺、落实整改、各司其职,将妇幼专项工作做得更好。

 

孕产妇可以享受哪些免费预防母婴传播服务项目?

 

(1)所有孕产妇在孕期原则上免费享受一次艾滋病、梅毒和乙肝项目咨询与检测。

(2)对检测出的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及时给予免费的抗病毒治疗和用药(含婴儿艾滋病感染早期诊断)。

(3)对梅毒感染孕产妇给予免费规范干预治疗,对梅毒感染母亲所生儿童免费提供预防性治疗,免费对新生儿随访至18个月。

(4)对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母亲所生新生儿在出生后24小时内给予免费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

(5)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孕期保健与住院分娩,孕期门诊及住院分娩总费用中除去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含新农合)或者城镇医保等补助资金后,每人补助1000元。扣除有关资金后不足1000元的,按照实际剩余金额补助。艾滋病感染孕产妇进行人工终止妊娠的,每人补助300元。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存活婴儿每人每月补助100元,补助至婴儿满两岁半为止。

(6)梅毒感染孕产妇每人100元、所生婴儿每人20元、先天梅毒儿每人150元进行补助(后两项不重复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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